香港验血寄血不会坏吗_《活教育的教学原则》读后感《什么是教育》读后感3篇
《活教育的教学原则》读后感

[《活教育的教学原则》读后感]
在一这个暑假,我在家是在闷得慌,无意中发现一本好著作,就在隔壁家的书店里,它就是这本名叫《活教育的教学原则》,起初我只知道陈鹤琴是中国有名的教育家,所以才找出了有关他的这本书,谁知道它是那么得吸引着我的心,《活教育的教学原则》读后感。
陈鹤琴先生是我国著名的教育家、儿童心理学家及儿童教育专家。他怀着热爱祖国、振兴中华民族之志,以培养民族幼苗为己任,认为儿童是祖国的未来,民族的希望,提出了“热爱儿童、了解儿童、尊重儿童”、“一切为儿童”。他一贯重视儿童和青少年的思想品德,并认为“对于如花含苞,如草初萌的小孩子,我们应当用很好的教育方法去教育他,使他们体德智三育都能从小好好学起。”经过长期的探讨实践,并提出了一套“活教育”的训育原则,体现了“活教育”理论的全新的教育观念。他把“活教育”训育原则作为实施“活教育”德育目标“做人,做中国人,做现代中国人”的基本原则,在孩子品德教育中发挥了很好的作用。我读了陈鹤琴先生的《活教育的教学原则》,深受启发。
一、“做”是教学的基本原则。
陈老认为在教学活动中应特别强调儿童的“做”,所谓“做”也就是活动。在园里的一切活动,“凡是儿童自己能够做的,应当让他自己做。”不仅要重视儿童的动手操作,同样重视儿童积极思想品质的培养,主张“凡儿童自己能够想的,应当让他自己想。”“一切教学,不仅仅在做上打基础,也应当在思想上做工夫。”根据行为主义心理学的观点认为思想就是动作,是一种内化的动作。
“好动”是儿童的一个显著的特点。没有一个儿童不好动,也没有一个儿童不喜欢自己做的,因为儿童的感觉与动作是连通的,他只要想到了或是接受了什么外来的刺激,就立刻要去做,因此,作为教师,要去了解和研究儿童好动的特点,不但不因儿童的正常活动,去责罚他,而且要给儿童充分的机会,使他多与事物、与人接触,以促使儿童身体、道德、智力的增进。“做”,也是儿童获得练习,培养兴趣,锻炼能力的好机会。陈鹤琴先生曾说:“儿童若自己动手,自己吃饭,可以得到肌肉运动的快感,嘴里也有着相当的滋味,即使汤勺拿不稳,饭菜装得不牢掉在桌上身上,但这是一种练习的好机会。”的确,不让儿童“做”,儿童就得不到练习的机会,任何事情也就学不会了。儿童做事,能够锻炼他们的能力。另外,丰富儿童直接感性经验成为幼儿园教学的重要任务,而儿童的操作活动即“做”正是获得直接经验的最佳途径。我们教师不应用自己的头脑代替儿童去思想,剥夺他们思考的机会,是不利于发展儿童智力的。
二、活动性与主体性是紧密相连的。
儿童在陆地上学游泳,在教室里学煮饭,都是不能成功的,教师应当给儿童相当的机会,自己动手学习,不要把现成的结果灌输给学生。陈鹤琴先生指出了:“儿童的世界是儿童自己去探讨去发现的,他自己所求来的知识,才是真的知识,他自己所发现的世界才是真的世界。”只有使儿童自己具体的和自发的参与各种活动,才能获得真实的知识,才能形成他们自己的假设,给予证实或否定。教师应当重视引导儿童自我发现的学习,在幼儿园的教学中要注意突出幼儿的主体作用,让幼儿参与活动,做活动的主人,充分强调幼儿的主动性、积极性和创造性。
三、教师要利用活教材、教学方法的多样性原则。
“大自然大社会是我们的活教材”,这是陈鹤琴先生的教育原则之一。实现“活教育”的重要手段,,就是直接向大自然、大社会学习。小孩子的知识是由经验得来的,所接触的环境愈广,所得的知识愈多。儿童生活在大自然、大社会中,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是活的环境,对儿童具有重要的教育作用。外界环境的刺激是儿童心理发展的源泉,环境对学前儿童的发展比其它年龄阶段更为重要,因为儿童最初是从环境中受到自发教育的。所以,教师要常带幼儿走出幼儿园,到工厂、街道、田间、野外去学习。大自然、大社会为儿童活动和学习提供了丰富的材料。要做一个成功的教师,就要注意环境,利用环境,环境中有许许多多的东西,……可以变成很好的教材,很好的教具,比如:民歌、民谣、儿歌、故事等,许多都富有教育意义。有待于教师们做有心人,发挥想象力,随时发觉这种活教具、活教材。从尊重儿童的愿望、兴趣、要求等身心特点出发提出了替代教学法和暗示法。游戏是人生不可缺少的游戏,那么幼儿园的教学应该游戏化,并增加教师与儿童、儿童与儿童之间交往的机会。要激发儿童的学习动机、兴趣和求知欲,必须要做到陈老提出的教学方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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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积极鼓励培养儿童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品质。
儿童喜欢受称赞,容易受暗示,所以对儿童消极的制裁不仅不能收到实效,而且会伤害到儿童的心灵。所以积极的鼓励、暗示是软性的教育,虽然比较难做,但收效很大。消极的制裁、命令是硬性的教育,很容易做,但它不彻底的、暂时的。积极的鼓励可以增加儿童学习的兴趣,促进儿童求知欲。积极鼓励对于培养儿童的自尊心、自信心、积极性都能起到很好的作用。我们教师并要注意不要对有不良行为的儿童任意申斥、挖苦、单纯的禁止,甚至体罚。可见,“积极的鼓励胜于消极的制裁”的原则,对于儿童教育来说是很重要的。
陈老提倡“教师教教师”、“儿童教儿童”。我认为这样的相互学习,教者和被教者都会受益。同时可以看出这种教学相长的方式具有民主性的特点。任何教师,任何儿童随时都可能成为教者,又随时都可以成为被教者、学者。民主性是陈老“活教育”理论的一大特色,正是当代教育理论的一个趋势。
陈鹤琴(1892—1982),浙江上虞人。1914年毕业于清华学校,同年8月公费留学美国,先入霍普金斯大学,研习政治、市政、经济、地质、生物等,获文学士学位。后入哥伦比亚大学师范学院,受教于克伯屈、孟禄、桑戴克等,获教育硕士学位。1919年8月回国,任南京高等师范学校教育科教授,讲授儿童心理学与教育学等课程。1920年,喜得长子一鸣,于是,便以一鸣为研究对象,对儿童的动作、能力、情绪、言语、学习、绘画等方面的发展进行了连续808天的观察和实验,写出了《家庭教育》一书。在该书中,陈鹤琴利用儿童心理学的研究成果,对父母怎样教育小孩子,做了科学的说明与指导,受到社会的普遍欢迎。1923年,在南京创办鼓楼幼稚园,对幼稚园教育中国化进行长期深入地实验。通过实验,他总结出幼稚园的课程、读法、故事、图画、设备等方面的经验,对如何办好幼稚园树立了光辉的榜样。并写出了《我的主张》一文,提出了适合中国国情,适合儿童心理的十五条教育原理,对建立中国化的幼稚园教育起着指导作用。1928年,陈鹤琴支持陶行知筹创晓庄试验乡村师范学校,兼任第二院院长。又与陶行知等合力创办樱花村幼稚园,开辟了乡村幼稚教育实验场地。1940年,他筹创江西实验幼稚师范学校,开始了中国幼稚教育制度的实验。在实验过程中,陈鹤琴创立了活教育理论体系,形成我国近现代教育史上独树一帜的教育派别。新中国成立后,陈鹤琴历任中央大学师范学院院长、南京师范学院院长、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委员、九三学社中央委员兼南京币主任委员、全国政协委员、江苏省政府副主席、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委员、中国教育学会名誉理事长、中国幼儿教育研究会名誉理事长、江苏省心理学会名誉理事长等职务,为我国教育事业做出了宝贵的贡献。陈鹤琴于1982年逝世后,他的文章著作由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整理为《陈鹤琴教育文集》上下卷,共300余万字。并于1983年至1985年先后由北京出版社出版。《活教育的教学原则》是他的代表作,收辑在该文集的下卷中,是活教育理论体系的核心部分。